稅總函〔2016〕70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局內各單位: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建立國家稅務局 地方稅務局合作縣級示范區的通知》(稅總函〔2016〕115號)工作部署,經各省國稅局和地稅局聯合推薦、稅務總局審核,確定北京市通州區等單位為全國百佳國稅地稅合作縣級示范區,現將名單予以公布。
希望全國百佳國稅地稅合作縣級示范區充分發揮示范引領、輻射帶動、先行先試作用,不斷拓寬合作領域,積極創新合作事項,為全國深化國稅地稅合作提供經驗借鑒。各省國稅局和地稅局要及時總結、提煉全國百佳國稅地稅合作縣級示范區先進經驗,并將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上報稅務總局(財產行為稅司)。
國家稅務總局
2016年12月29日
【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