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總函〔2017〕24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局內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決策部署,加強全國國稅系統節能減排工作組織領導,促進節約型稅務機關建設,根據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要求,稅務總局決定成立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下設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稅務總局機關服務中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領導小組組成及職責
組 長:汪 康 稅務總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成 員:方立新 稅務總局機關服務中心主任
吳禮祥 稅務總局辦公廳副主任
李 牧 稅務總局財務管理司副巡視員
彭增武 稅務總局督察內審司副司長
武建春 稅務總局機關服務中心副主任
曹存義 稅務總局電子稅務管理中心副主任
裴光華 稅務總局集中采購中心副主任
主要職責:組織全國國稅系統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創建資源節約型社會、節約型政府機關的決策部署;依照公共機構節能減排工作法律法規和標準,制定全國國稅系統節能減排工作實施方案和規章制度,審議批準節能減排工作目標、年度節能計劃、指標和實施方案;開展全國國稅系統節能減排工作考評,研究解決節能減排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完成稅務總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辦公室組成及職責
主 任:武建春 稅務總局機關服務中心副主任
常務副主任:葉 文 稅務總局機關服務中心行政管理 處調研員
副 主 任:韓 丁 稅務總局財務管理司資產管理處副處長
主要職責:指導和監督全國國稅系統節能減排工作,組織開展節能工作考核評價、監督檢查和能源審計工作;擬訂實施稅務總局年度節能減排工作實施方案、規章制度、年度工作計劃;擬訂全國國稅系統能源資源消耗指標,組織能源資源消費統計、分析和報告工作;組織開展全國國稅系統節能工作宣傳、教育和培訓;建立節能減排工作聯絡員制度,明確聯絡方式,確保上傳下達暢通;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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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
2017年6月26日
【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