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17年第38號
為促進我國交通能源戰略轉型、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支持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免征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公告2014年第53號)的要求,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國家稅務總局等部門對企業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了審查。現將《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十二批)予以公告。
附件:1.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十二批)
2.企業名稱變更
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稅務總局
2017年8月29日
【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