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財金〔2018〕17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有關部門、機構: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的通知》(國發〔2014〕21號)、《國務院關于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33號)、《國家發展改革委 人民銀行關于加強和規范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發改財金規〔2017〕1798號)等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協同機制,完善進出口領域質量誠信體系建設,國家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質檢總局、中央宣傳部、中央文明辦、中央網信辦、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農業部、商務部、文化部、衛生計生委、國資委、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工商總局、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安全監管總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林業局、知識產權局、旅游局、法制辦、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海洋局、民航局、外匯局、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全國工商聯、貿促會、鐵路總公司等部門聯合簽署了《關于對出入境檢驗檢疫企業實施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關于對出入境檢驗檢疫企業實施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
國家發展改革委
人民銀行
質檢總局
中央宣傳部
中央文明辦
中央網信辦
科技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土資源部
環境保護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交通運輸部
水利部
農業部
商務部
文化部
衛生計生委
國資委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
工商總局
新聞出版廣電總局
安全監管總局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林業局
知識產權局
旅游局
法制辦
銀監會
證監會
保監會
海洋局
民航局
外匯局
全國總工會
共青團中央
全國工商聯
貿促會
鐵路總公司
2018年1月25日
【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