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稅〔2018〕4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商務主管部門、科技廳(委、局)、發展改革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商務局、科技局、發展改革委:
為進一步推動服務貿易創新發展、優化外貿結構,現就服務貿易類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1月1日起,對經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服務貿易類),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二、本通知所稱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服務貿易類)須符合的條件及認定管理事項,按照《財政部 稅務總局 商務部 科技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將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所得稅政策推廣至全國實施的通知》(財稅〔2017〕79號)的相關規定執行。其中,企業須滿足的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領域范圍按照本通知所附《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領域范圍(服務貿易類)》執行。
三、省級科技部門應會同本級商務、財政、稅務和發展改革部門及時將《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領域范圍(服務貿易類)》增補入本地區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并據此開展認定管理工作。省級人民政府財政、稅務、商務、科技和發展改革部門應加強溝通與協作,發現新情況、新問題及時上報財政部、稅務總局、商務部、科技部和國家發展改革委。
四、省級科技、商務、財政、稅務和發展改革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認定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工作中,存在違法違紀行為的,按照《公務員法》《行政監察法》等國家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財政部 稅務總局 商務部 科技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18年5月19日
附件:
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領域范圍(服務貿易類)
類 別 |
適用范圍 |
一、計算機和信息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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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息系統集成服務 |
系統集成咨詢服務;系統集成工程服務;提供硬件設備現場組裝、軟件安裝與調試及相關運營維護支撐服務;系統運營維護服務,包括系統運行檢測監控、故障定位與排除、性能管理、優化升級等。 |
2.數據服務 |
數據存儲管理服務,提供數據規劃、評估、審計、咨詢、清洗、整理、應用服務,數據增值服務,提供其他未分類數據處理服務。 |
二、研究開發和技術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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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研究和實驗開發服務 |
物理學、化學、生物學、基因學、工程學、醫學、農業科學、環境科學、人類地理科學、經濟學和人文科學等領域的研究和實驗開發服務。 |
4.工業設計服務 |
對產品的材料、結構、機理、形狀、顏色和表面處理的設計與選擇;對產品進行的綜合設計服務,即產品外觀的設計、機械結構和電路設計等服務。 |
5.知識產權跨境許可與轉讓 |
以專利、版權、商標等為載體的技術貿易。知識產權跨境許可是指授權境外機構有償使用專利、版權和商標等;知識產權跨境轉讓是指將專利、版權和商標等知識產權售賣給境外機構。 |
三、文化技術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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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文化產品數字制作及相關服務 |
采用數字技術對舞臺劇目、音樂、美術、文物、非物質文化遺產、文獻資源等文化內容以及各種出版物進行數字化轉化和開發,為各種顯示終端提供內容,以及采用數字技術傳播、經營文化產品等相關服務。 |
7.文化產品的對外翻譯、配音及制作服務 |
將本國文化產品翻譯或配音成其他國家語言,將其他國家文化產品翻譯或配音成本國語言以及與其相關的制作服務。 |
四、中醫藥醫療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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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中醫藥醫療保健及相關服務 |
與中醫藥相關的遠程醫療保健、教育培訓、文化交流等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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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