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58號
為落實好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海南建省辦經濟特區3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精神和《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指導意見》的要求,實施更加開放便利的離島旅客免稅購物政策,促進海南國際旅游消費中心建設,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會同有關部門對海南離島旅客免稅購物政策部分內容進行了調整。現就調整事項公告如下:
一、將離島旅客(包括島內居民旅客)每人每年累計免稅購物限額增加到30000元,不限次。
二、增加部分家用醫療器械商品,在離島免稅商品清單中增加視力訓練儀、助聽器、矯形固定器械、家用呼吸支持設備(非生命支持),每人每次限購2件(詳見附件)。
三、本公告自2018年12月1日起執行。
特此公告。
附件:新增加的離島免稅商品清單
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
2018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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