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19年第10號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關于免征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2017年第172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7號)的要求,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國家稅務總局等部門對企業提交的申請材料、無產量或進口量的車型進行了審查。現將《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二十三批)、撤銷《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車型名單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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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二十三批)
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稅務總局
2019年3月11日
【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