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50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新西蘭政府對所得消除雙重征稅和防止逃避稅的協定》(以下簡稱《協定》)及議定書于2019年4月1日在北京正式簽署。中新雙方已完成《協定》及議定書生效所必需的各自國內法律程序?!秴f定》及議定書于2019年12月27日生效,適用于2020年1月1日或以后對所支付金額源泉扣繳的稅收,以及2020年1月1日或以后開始的任何納稅年度征收的其他稅收。
《協定》及議定書文本已在國家稅務總局網站發布。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
2019年12月31日
【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