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智利共和國政府對所得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逃避稅的協定〉的議定書》(以下簡稱《議定書》)于2018年5月29日在智利圣地亞哥正式簽署。中智雙方已完成《議定書》生效所必需的各自國內法律程序。按照《議定書》第二條規定,《議定書》于2019年10月17日生效,適用于2017年1月1日或以后取得的收入。
《議定書》文本已在國家稅務總局網站發布。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