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6號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關于免征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2017年第172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7號)的要求,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國家稅務總局等部門對企業提交的申請進入《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材料進行了審查?,F將《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三十一批)、《汽車生產企業名稱變更名單》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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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稅務總局
2020年4月20日
【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