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1、個人出租房屋如何代開增值稅發票?
答:目前我市個人出租房屋代開發票主要有微信代開、辦稅服務廳代開以及房屋租賃中心代開三種渠道。
渠道一、微信代開
您可關注微信公眾號“深圳稅務服務號”依次點擊【我要辦】→【發票服務】→【個人房屋租賃繳稅】→【普票申請】或【專票申請】模塊選擇申請代開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或增值稅專用發票。
若您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選擇郵寄或前臺領取;
若您申請代開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不需要郵寄,可通過郵箱接收。您可以在微信公眾號(深圳稅務服務號)-發票服務-個人房屋租賃繳稅-查詢統計選項里,查看電子繳款憑證。
渠道二、辦稅服務廳代開
您可以前往不動產所在地稅務機關申請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或者增值稅專用發票,詳細資料可查看《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辦稅指南》“代開增值稅發票(其他個人出租不動產)”模塊獲取,辦稅指南查看路徑: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官方網站首頁-【納稅服務】-【辦稅指南】-【發票辦理】-【發票代開】。
渠道三、房屋租賃中心代開
您也可以選擇到房產所在地的房屋租賃中心申請開具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相關辦理資料建議您與房屋租賃中心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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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然人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服務(不動產租賃服務除外),應如何申請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
答:自然人代開發票屬于實名辦稅業務,您在申請代開發票前,請先行完成個人實名信息注冊(關注“深圳稅務服務號”微信公眾號,點擊【我要辦】-【實名辦稅】-【注冊賬號】即可進行實名注冊)。我市自然人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服務(不動產租賃服務除外)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主要有微信公眾號代開以及辦稅服務廳代開兩種渠道。
渠道一、微信公眾號代開
通過微信渠道代開的,可搜索并關注“深圳稅務服務號”微信公眾號,依次點擊【我要辦】-【微信稅務局】-【自然人代開發票申請】模塊,選擇“個人登錄”方式,輸入實名注冊身份證/手機號、密碼以及驗證碼實名登錄(如未實名注冊,請先辦理實名注冊,目前線上支持持有大陸居民身份證的自然人辦理實名注冊),完成人臉識別后即可申請代開。
除此之外,您也可以通過【我要辦】-【實名辦稅】路徑,選擇“個人登錄”方式實名登錄后申請代開。
注意事項:(1)當前,微信渠道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可選擇“EMS郵寄”、“自助終端打印”以及“辦稅服務廳領取”三種方式取得紙質發票,您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選擇。
(2)若您選擇“EMS郵寄”方式領取紙質發票,因代開發票的快遞配送僅限于深圳市內,請據實填寫您市內的收件地址。同時,按照我局目前EMS配送代開發票的規則,發票必須由本人簽收;
(3)若您申請時在微信上選擇了“代開點”并采取“辦稅服務廳領取”方式領取發票,應攜帶本人身份證件,回到您選定的“代開點”取得紙質發票。
(4)代開申請提交成功后,可點擊【我要辦】-【實名辦稅】-【代開發票查詢】模塊查看代開記錄,選擇郵寄的,可在【代開發票郵寄查詢】模塊查詢郵寄狀態。
渠道二、辦稅服務廳代開
該業務全城通辦(第二稅務分局除外),若您選擇在線下辦理,可攜帶辦稅指南規定資料前往就近辦稅服務廳代開,需要提供資料如下:
1、《代開增值稅發票繳納稅款申報單》3份;
《申報單》可于官方網站下載打印(打開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官方網站首頁-【納稅服務】-【下載中心】-【表證單書下載】模塊,在搜索框搜索關鍵字即可查詢下載),無法在官網下載的,也可以前往辦稅服務廳領取;
2、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1份(已進行實名身份信息采集的納稅人可取消報送復印件)。
辦稅指南查看路徑:請見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官方網站-【納稅服務】-【辦稅指南】-【發票辦理】-【發票代開】-【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欄目;
各辦稅服務廳地址:請見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網站-【納稅服務】-【辦稅地圖】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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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深圳自然人申請代開發票可以委托他人代辦嗎?在微信代開發票是否有金額上限?是否有次數限制?
答:若您屬于提供不動產租賃業務代開發票情形,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30號規定:其他個人委托房屋中介、住房租賃企業等單位出租不動產,需要向承租方開具增值稅發票的,可以由受托單位代其向主管稅務機關按規定申請代開增值稅發票。因此,自然人出租不動產時,需由房東本人前往稅務機關申請代開,或簽署授權書,由受托人攜帶規定資料前往申請代開。
若您屬于其他需代開發票情形,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實名辦稅要求,目前該業務無法代辦。
深圳自然人在微信代開發票的金額限制如下:
(1)自然人通過微信申請代開發票,連續12個月內代開普通發票的不含稅銷售額未達到80萬元的允許繼續在微信申請代開,達到后代開發票應在辦稅服務廳辦理;
(2)自然人通過微信申請代開發票,連續12個月內免稅代開(單日不含稅銷售額不超過500元情形)次數未達到12次的允許繼續在微信申請代開,達到后免稅代開發票應在辦稅服務廳辦理。
——來自深圳地區的咨詢2020-11-23 16:4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