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4月初的時候發現,2月份所屬期(3月份申報)的增值稅申報表發現增值稅進項稅額有誤,更正申報后,2月份增值稅報表顯示進項稅本年累計數為最新金額。但進行3月份所屬期(4月份申報)增值稅申報時,發現本年累計進項稅金額仍是未更正前的金額,麻煩幫助解決謝謝!!
答:
廣東省佛山市12366納稅服務中心答復:
:
如近期有稅費種認定、納稅人資格、備案、申報作廢等發生變動,頁面展現清冊與實際信息不符的,請點擊“申報繳稅”—“按期應申報”頁面右上方的“重置申報清冊”對該用戶清冊進行重新生成。
以上答復僅供參考,一切以現行稅法及稅收政策的具體規定為準。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04-13 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