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屬各單位:
現將《廣州市地方稅務局納稅人辦稅事項業務規程》印發給你們,請從2007年11月1日起執行。同時,要落實以下要求, 確保本規程的規范執行。
一、本規程涉及的納稅人辦稅事項,各單位必須嚴格按照本規程的規定執行,不得自行增減收取資料、改變辦稅流程、調整完成時限。
二、各單位要根據本規程的要求,及時進行業務操作權限配置、崗位調整和人員培訓,做好辦稅公開和對納稅人的宣傳輔導工作。
三、因法律法規、上級要求以及實際工作需要對本規程進行修改的,由市局統一修改后發布。
四、在執行中遇到問題請及時向市局征收管理處反映。
附件:
1.《納稅人辦稅事項業務流程設置情況表》
2.《納稅人辦稅事項業務流程表證單書統計表》
3.《廣州市地方稅務局納稅人辦稅事項業務規程》
廣州市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