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地方稅務局第一稽查局:
《廣州市地方稅務局第一稽查局關于征收滯納金相關問題的請示》(穗地稅稽一發[2014]33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基于以信息化為依托的征管現狀,請按照上級統一配置信息系統中的業務要求進行征收稅款滯納金。
此復。
廣州市地方稅務局
廣州市地方稅務局第一稽查局:
《廣州市地方稅務局第一稽查局關于征收滯納金相關問題的請示》(穗地稅稽一發[2014]33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基于以信息化為依托的征管現狀,請按照上級統一配置信息系統中的業務要求進行征收稅款滯納金。
此復。
廣州市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