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源市地方稅務局辦公室關于印發〈河源市地方稅務局關于現行排除限制競爭稅收政策措施和稅收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河地稅辦發〔2018〕6號)要求,我局對制定的現行有效的含有地方保護、指定交易、市場壁壘等內容的稅收規范性文件和以《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公布失效廢止的稅務部門規章和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的決定》(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2號)中的文件為依據制定或轉發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稅收政策措施進行了集中清理。現將《河源市地方稅務局全文失效廢止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予以發布。
特此公告。
廣東省河源市地方稅務局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