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國家稅務局,華僑管理區稅務分局:
現將《省工商局等七部門轉發〈工商總局等四部門關于實施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兩證整合”的意見〉的通知》(粵工商〔2016〕20號)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廣東省汕尾市國家稅務局
2016年11月11日
各縣(市、區)國家稅務局,華僑管理區稅務分局:
現將《省工商局等七部門轉發〈工商總局等四部門關于實施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兩證整合”的意見〉的通知》(粵工商〔2016〕20號)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廣東省汕尾市國家稅務局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