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大城鄉居民:
根據《國家醫保局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2023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粵醫保發〔2023〕24號)等文件精神,經市政府同意,現就2024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參保繳費對象
(一)具有本市戶籍,且未納入職工醫保保障范圍的城鄉居民;
(二)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各類學校以及托幼機構就讀的非本市戶籍在校學生;
(三)在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居住證(有效期內)持有人;
(四)在我市居住且辦理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未就業港澳臺居民。
二、參保繳費標準
2024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為每人380元。參保人應按繳費標準一次性足額繳納保費。
三、參保繳費時間
集中征繳期: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四、參保繳費方式
(一)除享受政府全額資助參保的特殊人群外,所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可根據實際情況,通過“粵醫保”“粵稅通”“粵省事”“善美村居”微信小程序、各地辦稅服務廳、粵智助政府服務自助機、銀行代扣繳、職工醫保個賬代繳以及村(居)委會代征等方式進行繳費(繳費指南另行發布)。
參保繳費過程中,新參保登記、參保信息變更手續可通過全市任一醫保經辦機構進行線下辦理,也可通過“粵醫保”微信小程序進行線上辦理。
(二)全市在校學生原則上在就讀地參保。全日制大學、中職技校的學生,以學校為單位在學校所在地集中辦理參保手續,由學校負責組織做好在校學生宣傳發動、參保續保、辦理繳費手續等工作。中小學校、托幼機構等本市戶籍學生自行在戶籍地參保,統籌區外學生可憑有效學籍證明在學校所在地參保。
(三)特困人員、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低保對象、納入監測范圍的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低保邊緣家庭成員等困難人員,其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統籌安排,給予全額資助。上述人員由相關部門統一造冊、統一代繳,個人不必自行繳費。
(四)本市居住證持有人及港澳臺居民,可以持居住證或者港澳臺居民居住證辦理居民醫保登記,各項業務流程與我市居民一致,按照同等標準繳費。
五、溫馨提示
(一)請符合城鄉居民醫保參保條件的廣大市民相互告知,在繳費期內踴躍參保,維護個人醫療保障合法權益。
(二)除符合中途參保條件的特殊人群外,其他參保人錯過集中繳費期不能中途參保。
(三)建議參保人優先選擇自助繳費的方式進行繳費,以免因在窗口繳費等待時間過長造成不便。
汕尾市醫療保障局 國家稅務總局汕尾市稅務局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