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國家稅務局,局內各單位:
現將《廣東省國家稅務局轉發國家稅務局總局關于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切實加強事中事后管理指導意見的通知》(粵國稅發〔2016〕55號)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廣東省汕尾市國家稅務局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