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七十六條以及國家稅務總局《欠稅公告辦法(試行)》的規定,現將我區截至2017年3月31日欠繳稅款的企業(單位)納稅人名單予以公告。
汕尾市城區地方稅務局 汕尾市城區國家稅務局
2017年5月20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七十六條以及國家稅務總局《欠稅公告辦法(試行)》的規定,現將我區截至2017年3月31日欠繳稅款的企業(單位)納稅人名單予以公告。
汕尾市城區地方稅務局 汕尾市城區國家稅務局
2017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