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從2013年3月1日起(含3月1日)在江門市內二手轉讓(包括二手以上轉讓)房地產土地增值稅核定征收率調整如下,江門市地方稅務局《關于調整江門市房地產二手轉讓土地增值稅核定征收率的公告》(2010年第2號)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地區 核定征收率
類 別 稅 率
蓬江
江海
新會 轉讓二手房產 5%
轉讓工業用地使用權 5.5%
轉讓非工業用地使用權 6%
鶴山
臺山
開平
恩平 轉讓二手房產 5%
轉讓工業用地使用權 5%
轉讓非工業用地使用權 5.5%
江門市地方稅務局
201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