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慶市國家稅務局 肇慶市地方稅務局
關于我市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
所得稅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公告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57號)、《廣東省國家稅務局 廣東省地方稅務局關于我省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公告》(廣東省國家稅務局 廣東省地方稅務局公告2013年第13號),現對總機構和分支機構均在我市的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明確如下:
居民企業跨縣(縣級市)區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分支機構的,其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參照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57號公告執行。
特此通告。
肇慶市國家稅務局 肇慶市地方稅務局
201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