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慶市地方稅務局公告
2016年第4號
肇慶市地方稅務局關于發布《肇慶市存量房
交易計稅價格核定爭議處理辦法》的公告
《肇慶市存量房交易計稅價格核定爭議處理辦法》已經2016年8月15日肇慶市地方稅務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以發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肇慶市地方稅務局關于發布<肇慶市存量房交易計稅價格核定爭議處理辦法(試行)>的公告》(肇慶市地方稅務局公告2012年第1號)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附件:1.肇慶市存量房交易計稅價格核定爭議處理辦法
2.《肇慶市存量房交易計稅價格核定爭議處理辦法》解讀
3.肇慶市稅務局存量房交易爭議處理決定書
4.評估機構反饋意見表
5.肇慶市存量房交易計稅價格爭議處理申請表
肇慶市地方稅務局
201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