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工作部署,國家稅務總局清遠市稅務局于7月5日正式掛牌,縣(市、區)級新稅務機構將按計劃掛牌。為確保稅務機構改革后各項稅收工作平穩有序運行,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國家稅務總局清遠市稅務局掛牌后,承繼原清遠市國家稅務局、清遠市地方稅務局的稅費征管等職責,并嚴格按《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稅務機構改革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32號)、《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于稅務機構改革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2號)所明確事項和規定執行。
二、國家稅務總局清遠市稅務局辦公地址為:清遠市新城半環北路,郵政編碼:511518,聯系電話:0763-3865062。
三、2018年7月5日正式啟用“清遠稅務”微信公眾號和官方微博,原“清遠國稅”“清遠地稅”微信公眾號和官方微博停止使用,相關用戶、功能、數據整合遷移至“清遠稅務”微信公眾號和官方微博,微信辦稅功能由“清遠稅務”微信公眾號承接。
四、2018年7月5日起,原清遠市國家稅務局網站(網址:http://old.gd-n-tax.gov.cn/pub/001017/)、原清遠市地方稅務局網站(網址:http://old.gdltax.gov.cn/qytax/)停止更新和業務受理,相關職能由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網站(網址:www.gd-n-tax.gov.cn)清遠市稅務局專欄承接。
五、納稅人提起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納稅服務咨詢和投訴、稅務干部違紀舉報、信訪訴求,均可以信函方式寄送至國家稅務總局清遠市稅務局(辦公地址:清遠市新城半環北路,郵政編碼:511518),稅收違法行為檢舉可以信函方式寄送至國家稅務總局清遠市稅務局稽查局舉報中心(辦公地址:清遠市清城區東城沿江中路3號,郵政編碼:511500),或分別通過以下渠道提出: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聯系電話:0763-3865062;
納稅服務咨詢和投訴,聯系電話:12366;
稅收違法行為檢舉,檢舉電話:12366;
稅務干部違紀舉報,舉報電話:0763-3865089;
信訪訴求,聯系電話:0763-3865062。
六、原清遠市國家稅務局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分局業務專用章、廣東省清遠市國家稅務局車購稅征稅專用章、清遠市國家稅務局退庫專用章停止使用,按規定啟用國家稅務總局清遠市稅務局稅費業務專用章、國家稅務總局清遠市稅務局征稅專用章、國家稅務總局清遠市稅務局退庫專用章(樣式見附件)。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清遠市稅務局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