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稅務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1號公布)規定,我局對現行有效的稅務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現將清理結果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全文廢止失效的稅務規范性文件目錄》
國家稅務總局潮州市稅務局
2020年9月24日
按照《稅務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1號公布)規定,我局對現行有效的稅務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現將清理結果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全文廢止失效的稅務規范性文件目錄》
國家稅務總局潮州市稅務局
2020年9月24日
根據《稅務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潮州市稅務局制發了《國家稅務總局潮州市稅務局關于公布一批全文廢止的稅務規范性文件目錄的公告》。現解讀如下:
一、《公告》出臺背景
為規范潮州市稅務系統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促進稅務機關依法行政,保障稅務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根據《稅務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辦法》及《廣東省稅務系統稅務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實施辦法》等文件關于稅務規范性文件清理的規定,國家稅務總局潮州市稅務局對現行有效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對部分符合廢止失效條件的文件依規進行廢止。
二、《公告》的主要內容
全文共廢止規范性文件5份,其中3份廢止原因為“已被新規定替代”:《潮州市國家稅務局關于實施出口退(免)稅無紙化管理試點工作的公告》《潮州市國家稅務局關于進一步推進出口退(免)稅無紙化管理工作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潮州市稅務局關于調整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計稅毛利率的公告》;2份廢止原因為“明顯不適應稅收征管現實需要”:《關于進一步加強銷售機動車行業稅收管理的通知》《國家稅務總局潮州市稅務局關于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過渡期出具“表證單書”修正情況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