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優化辦稅服務,國家稅務總局潮州市稅務局決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潮州市大市區(湘橋區、楓溪區、開發區)個人二手房交易契稅繼續由潮州經濟開發區稅務局征收管理,其它項目契稅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調整由各區稅務局進行征收管理。
咨詢電話:12366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潮州市稅務局
2018年12月26日
為進一步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優化辦稅服務,國家稅務總局潮州市稅務局決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潮州市大市區(湘橋區、楓溪區、開發區)個人二手房交易契稅繼續由潮州經濟開發區稅務局征收管理,其它項目契稅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調整由各區稅務局進行征收管理。
咨詢電話:12366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潮州市稅務局
2018年12月26日
一、公告背景
為進一步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逐步構建優化高效統一的稅收征管體系,提高征管效率,降低征納成本,優化辦稅服務,增強稅費治理能力,提升稅法遵從度和社會滿意度,確保稅收職能作用充分發揮,根據《國家稅務總局潮州市稅務局關于印發<國家稅務總局潮州市稅務局關于統一稅收征管方式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潮稅發〔2018〕42號),特發布《國家稅務總局潮州市稅務局關于調整大市區契稅征管歸屬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
二、主要內容
(一)自2019年1月1日起,潮州市大市區(湘橋區、楓溪區、開發區)個人二手房交易契稅繼續由潮州經濟開發區稅務局征收管理,其它項目契稅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調整由各區稅務局進行征收管理。 ??
(二)咨詢電話為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