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陽市國家稅務局
揭市國稅函〔2008〕102號
關于清理全市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內資企業的通知
各縣(市、區)國家稅務局: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號,下稱《通知》)精神,市局對之前經市局審批的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企業情況進行清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貫徹執行。
一、全市農村信用社繼續按原規定批準的辦法和時間享受有關稅收優惠政策至期滿為止。
二、原已審批且尚未執行到期的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企業(農村信用社除外,具體名單見附件)從2008年1月1日起(稅款所屬時間),一律停止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進行征收管理。
三、除另有規定者外,凡從2008年1月1日起(稅款所屬時間)按《通知》規定可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必須按有關規定進行確認或審批,否則不得享受相關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各級稅務機關應加強稅法宣傳,確保國家稅收政策貫徹落實到位。
揭陽市國家稅務局
二○○八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 停止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企業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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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企業名稱 | 原稅收優惠類型 | 原優惠期限 | 原市局批文號 | 主管稅務機關 |
1 | 普寧市北大荒米業有限公司 | 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控股農產品初加工企業 | 2006年度起暫免征企業所得稅 | 揭市國稅函[2006]201號 | 普寧國稅 |
2 | 廣東澳得彩印包裝科技有限公司 | 高新科技產業 | 2007-2008減按15%征收 | 揭市國稅函[2008]2號 | 普寧國稅 |
3 | 揭陽通威飼料有限公司 | 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控股企業 | 免征2007、2008年度企業所得稅 | 揭市國稅函[2007]216號 | 揭東國稅 |
4 | 揭陽市大疆運輸有限公司 | 新辦運輸企業 | 免征2007年度、減半征收2008年度企業所得稅 | 揭市國稅函[2008]13號 | 揭東國稅 |
5 | 揭東溫氏畜牧有限公司 | 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控股養殖企業 | 免征2007、2008年度企業所得稅 | 揭市國稅函[2007]164號 | 揭東國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