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醫療保障局、財政局、稅務局,產業園、空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經請示市人民政府同意,結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實際,考慮到部分群眾未能及時參加2020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我市定于近期開展城鄉居民參加2020年度基本醫療保險補繳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繳時間
2020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繳工作,從2020年4月13日開始參保登記,補繳費截至2020年4月30日,逾期不再補繳。
二、補繳方式
補繳對象可通過各縣(市、區)醫保經辦、稅務部門等原有線上、線下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渠道辦理補繳。
三、醫保待遇
居民完成2020年度基本醫療保險費用補繳后,待遇享受期為2020年全年。完成補繳參保后,參保人在市內定點醫院住院并已自費結算出院的,必須回原住院醫院進行醫保結算并報銷待遇。各縣(市、區)醫保局和醫保經辦機構要積極做好定點醫院協調工作。
四、部門分工
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要及時開放補繳系統,暢通補繳信息推送和實繳信息接收。各縣(市、區)醫保部門要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刊、網絡、宣傳欄等渠道,加大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宣傳力度;財政部門要認真落實好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資金補助工作;稅務部門要暢通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渠道,積極拓展微信公眾號等“非接觸式”繳費服務,保障居民安全便捷繳費。
五、其他要求
補繳期間,繳費人需到當地醫保經辦機構申請重新推送個人基本信息和應征數據后再繳費。
特此通知。
揭陽市醫療保障局 揭陽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揭陽市稅務局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