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稅務機構改革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2018年第32號公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過渡期有關稅收征管工作的通知》(稅總發〔2018〕68號)文件規定,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決定啟用新版發票監制章,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新版發票監制章適用范圍
新版發票監制章適用于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監制的普通發票。
二、新版發票監制章啟用時間
新版發票監制章自公告之日起啟用。原上海市國家稅務局已監制的普通發票,可繼續使用至2018年12月31日。
三、調整后的普通發票名稱
啟用新版發票監制章時,本市普通發票名稱統一調整為《上海通用機打發票》、《上海通用定額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上海發票換票證》、《上海商業零售統一發票》。普通發票票樣可通過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網站(tax.sh.gov.cn)查詢。
四、公告施行時間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新版發票監制章印模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
2018年8月1日
【政策解讀】:
一、《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關于啟用新版發票監制章的公告》出臺的背景是什么?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稅務機構改革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2018年第32號公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過渡期有關稅收征管工作的通知》(稅總發〔2018〕68號)文件規定,為確保本市稅務機構改革后普通發票管理工作平穩有序推進,啟用新版發票監制章前需要對外公告。
二、新版發票監制章適用范圍是什么?
新版發票監制章適用于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監制的普通發票。
三、新版發票監制章何時啟用?新舊發票如何銜接?
新版發票監制章自公告之日起啟用。原上海市國家稅務局已監制的普通發票,可繼續使用至2018年12月31日。
四、啟用新版發票監制章時,本市普通發票統一調整為什么名稱?
啟用新版發票監制章時,本市普通發票名稱統一調整為《上海通用機打發票》(單聯、三聯、四聯、五聯共4種)、《上海通用定額發票》(按人民幣面值設置共13種)、《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上海發票換票證》、《上海商業零售統一發票》(二聯、三聯共2種)。上述22種普通發票票樣,可通過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網站(tax.sh.gov.cn)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