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等的規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本市按照房產余值計算繳納房產稅的納稅人,房產原值減除比例調整為百分之三十。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9日
【政策解讀】:
我國現行房產稅暫行條例規定,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后的余值計算繳納,具體減除幅度由省級政府規定。本市據此確定的減除比例為20%。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民營經濟發展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全力支持本市民營經濟發展,按照市委、市政府《關于全面提升民營經濟活力大力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有關要求,經市政府批準,自2019年1月1日起,將本市房產稅原值減除比例由20%提高至30%,從而進一步降低企業用地成本,實質性減輕企業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