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關于實施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公告2015年第3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41號),古馳(中國)貿易有限公司廣州太古匯分公司、圣羅蘭(上海)貿易有限公司廣州第一分公司、小米之家商業有限公司廣州第八分公司、小米之家商業有限公司廣州第九分公司、小米之家商業有限公司珠海第二分公司、歷峰貿易(上海)有限公司廣州第一分公司、廣州市新大新番禺易發商廈有限公司、廣州海印又一城商務有限公司等8戶企業經備案成為廣東省實施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的退稅商店。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41號規定,依據企業申請,終止廣州摩登百貨股份有限公司黃埔分公司、愛馬仕(上海)商貿有限公司廣州第一分公司、愛馬仕(上海)商貿有限公司廣州第二分公司、廣東溢達紡織有限公司廣州第一服裝店、廣州薈藝貿易有限公司、上海瑞表鐘表貿易有限公司廣州體育西路分公司的退稅商店備案;廣州萬達百貨有限公司單位名稱變更為廣州白云蘇寧易購廣場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附件:1.廣東省第十批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商店名單
2.廣東省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商店名單(截止至2020年12月16日)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