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現將《上海市提信心擴需求穩增長促發展行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0日
上海市提信心擴需求穩增長促發展行動方案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全面落實市第十二次黨代會和十二屆市委二次全會部署,抓牢高質量發展首要任務,大力提振市場預期和信心,推動經濟社會發展開好局起好步,實現質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長,努力實現全年經濟發展主要預期目標,以新氣象新作為推動高質量發展取得新成效,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助企紓困行動
(一)全面落實各項稅費優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全面落實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等政策。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要求,對符合條件的制造業、批發零售業等行業企業,繼續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對購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內并已列入《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燃料電池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繼續按照50%幅度減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稅兩費”。對非居民用戶2023年超定額用水,減半收取超定額累進加價水費。全面落實國家新出臺的減稅降費政策。(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水務局、市國資委、各區政府)
(二)開展延期還本付息和續貸服務。對于因疫情影響暫時遇困的到期小微企業貸款(含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主經營性貸款),鼓勵上海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與借款人按照市場化原則共同協商延期還本付息,延期貸款正常計息,免收罰息,還本付息日期原則上最長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上海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小微企業特點,提供差異化貸款延期方式,推廣主動授信、隨借隨還貸款模式和線上續貸產品,支持正常經營的中小微企業融資周轉無縫續貸。完善上海金融服務小微企業敢貸愿貸能貸會貸長效機制,實施中小微企業信貸獎勵和風險補償政策,對在滬銀行申報的符合條件的普惠小微貸款和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貸款產品“應納盡納”。(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上海總部、上海銀保監局、市國資委、市財政局)
(三)實施中小微企業貸款貼息貼費。2023年市中小微企業政策性融資擔保基金繼續按照0.5%收取擔保費,鼓勵區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擔保費率繼續減半收取。鼓勵各區對中小微企業通過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擔保獲得的銀行貸款,實行貼息貼費政策。(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上海總部、上海銀保監局、各區政府)
二、援企穩崗擴崗行動
(一)降低企業用工成本。按照國家和我市規定的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用人單位可在2023年12月31日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補繳緩繳社會保險費,補繳期間免收滯納金。按照國家部署,落實階段性降低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費率政策。(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醫保局、市稅務局)
(二)支持行業企業穩崗擴崗。落實我市穩崗留工10條政策措施,支持相關行業和企業有序運行。加強企業用工監測,及時掌握員工返崗情況,對缺工企業實行清單式管理和提供針對性服務,組織開展2023年春季促進就業專項行動等服務活動,做好各類線上線下招聘。實施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對招錄登記失業三個月以上人員或我市2023屆高校畢業生,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照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按照每人2000元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各行業主管部門、各區政府)
(三)支持和規范發展新就業形態。加強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持續推進新就業形態職業傷害保障試點,鼓勵基層快遞網點優先參加工傷保險,引導職工積極參加工會職工互助保障計劃。改善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工作環境,建設“務工人員之家”,擴大“戶外職工愛心接力站”等公益站點覆蓋范圍。(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總工會、各區政府)
三、恢復和提振消費行動
(一)促進消費擴容升級。深化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建設,辦好第四屆“五五購物節”,擴大全球新品首發季、上海時裝周等活動影響力,持續集聚全球高端消費品牌,線上線下聯動創新消費場景,營造此起彼伏、接續持久的國際化大都市消費熱點。支持消費市場創新發展,對具有市場引領性的創新業態、模式及創意活動和對消費市場增長有突出貢獻的企業適當予以支持,每年獎勵上限為零售企業100萬元/家、餐飲企業50萬元/家。大力發展信息消費、金融保險、個性化旅游、文化、體育、醫療健康等高品質服務消費。落實新一輪城市商業空間布局規劃,打造東、西兩片國際級消費集聚區,建設一批高品質商業綜合體和數字商圈商街,大力發展首發經濟、夜間經濟、直播經濟,加快打造一批特色商業地標。鼓勵國有企業所屬的商業設施和自有品牌帶頭開展讓利促銷活動,發揮引流導入作用。(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市國資委、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上海銀保監局、市文化旅游局、市體育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衛生健康委、市財政局、各區政府)
(二)促進汽車、家電等大宗消費。延續實施新能源車置換補貼,2023年6月30日前個人消費者報廢或轉出名下在上海市注冊登記且符合相關標準的小客車,并購買純電動汽車的,給予每輛車10000元的財政補貼。實施綠色智能家電消費補貼,對消費者購買綠色智能家電等個人消費給予支付額10%、最高1000元的一次性補貼。(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市發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市財政局)
(三)全面激活文旅市場。開展市民文化節、樂游上海藝術季等重大節展活動,舉辦第二屆上海旅游投資促進大會,鼓勵文旅企業開展打折優惠活動。用好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旅游發展、體育發展等專項資金,促進文創產業、旅游產業和體育產業加快恢復。市、區聯動發放文旅、體育、餐飲、零售等專項消費券,廣泛動員電商平臺和各類商戶參加,支持生活性服務業加快恢復。對符合條件的旅行社,2023年3月31日前繼續按照100%比例暫退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鼓勵企業購買保險替代產品,促進出入境旅游有序恢復。(責任單位:市文化旅游局、市體育局、市商務委、市綠化市容局、市科委、市文創辦、市財政局、各區政府)
(四)支持會展行業恢復重振。支持各類展會加快復展,舉辦中國國際工業博覽會、中國品牌博覽會、上海國際汽車工業展覽會和上海國際碳中和技術、產品與成果博覽會等重大展會。對2023年在滬舉辦的對外經濟技術展覽會,按照舉辦單位實際發生的場租費用給予補貼。支持會展行業提升能級,對引進具有全球影響力的權威機構認證的展覽項目給予補助。(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
四、擴大有效投資行動
(一)開展全球招商引資活動。策劃舉辦“潮涌浦江”系列投資推介活動、上海全球投資促進大會和上海城市推介大會,健全招商引資項目要素保障機制,持續推進項目簽約、落地和開工。積極主動走出去、引進來,組織專業化招商團隊赴海外精準開展專題招商推介活動,大力吸引頭部企業和高能級項目。開展產業生態招商,聚焦“3+6”產業集群,開展產業鏈招商、平臺招商、以商招商等活動。(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商務委、市發展改革委、市外辦、有關園區管委會、各區政府)
(二)充分發揮重大項目牽引作用。完善推進有效投資重要項目協調機制,推動重大產業項目、重大基礎設施項目、重大民生項目等加快開工建設,力爭形成更多實物工作量。滾動推進“四個一批”重大項目,加快推進軌道交通等一批在建項目,全面開工白龍港污水處理調蓄工程等一批新建項目,加快推進上海東站等一批項目前期工作,超前謀劃外電入滬特高壓直流等一批大項目大工程。(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交通委、市水務局、市規劃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相關區政府)
(三)全面提速“兩舊一村”改造。落實“兩舊一村”改造實施意見和支持政策,優先將零星舊改、小梁薄板房屋改造以及中心城區周邊和五個新城等區域的“城中村”納入改造計劃,2023年完成中心城區零星舊改12萬平方米,實施舊住房成套改造28萬平方米,啟動“城中村”改造項目10個。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落實臨港新片區、五個新城人才住房支持政策,滿足房地產企業合理融資需求,保持土地平穩供應并優化結構,確保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規劃資源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房屋管理局、人民銀行上海總部、上海銀保監局、相關區政府)
(四)用好各類投融資政策和工具。用好國家政策性開發性金融工具(基金)、專項債券、制造業中長期貸款、基礎設施REITs等擴大投資政策和工具,加快2023年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發行和使用,做好重點項目儲備和申報工作。落實資源性要素指標“六票”統籌政策,全面推廣樁基先行、水電氣網聯合報裝等措施。精簡項目審批流程,推廣實行標準化審批、并聯審批、容缺后補等措施,將“分期竣工驗收”實施范圍擴大至工業、研發、公共服務設施等項目。(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規劃資源局、市水務局、市綠化市容局、市財政局、市通信管理局、人民銀行上海總部、上海證監局)
五、外貿保穩提質行動
(一)支持外貿企業搶訂單拓市場。組織外貿企業參加各類境內外展會,加快實現商務人員正常出入境往來,推動中歐班列“上海號”增加開行頻次,支持高技術、高附加值產品在全球市場中擴大份額。放大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以下簡稱“進博會”)溢出帶動效應,深化國家進口貿易促進創新示范區建設,提升“6天+365天”常年展示交易服務平臺能級,加快進博會意向采購成交落地,提升進口集散功能。(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市交通委、上海海關、上海出入境邊檢總站)
(二)發揮穩外貿政策綜合效應。精簡對外貿易經營者相關手續辦理流程,按照國家要求取消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統籌用好國家外經貿發展和我市商務高質量發展等專項資金,優化資金支持范圍,加大支持力度。加快培育高能級貿易主體,新認定一批貿易型總部和國際分撥示范企業。深化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建設,擴大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險覆蓋面,提升外匯套保、跨境人民幣和外匯收支便利化等外貿金融服務支持,確保辦理正常出口退稅的平均時間在5個工作日內。(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市財政局、市稅務局、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國家外匯管理局上海市分局、上海銀保監局)
(三)加快發展新型國際貿易。大力發展跨境電商、離岸貿易、數字貿易、保稅維修等新型國際貿易,爭創首批“絲路電商”合作先行區和國家服務貿易創新發展示范區,支持臨港新片區、虹橋國際中央商務區等數字貿易國際樞紐港重要承載區建設,擴大保稅燃料油加注業務規模。(責任單位:市商務委、上海海關、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國家外匯管理局上海市分局、上海銀保監局、臨港新片區管委會、虹橋國際中央商務區管委會)
六、外資穩存量擴增量提質量行動
(一)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資。積極對接CPTPP、DEPA等高標準經貿規則,深入推進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發揮開放型經濟優勢吸引更多外資。落實國家新版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深入推進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研究鼓勵外資企業利潤再投資等政策,引導外資更多投向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節能環保產業等。開展國際貿易投資洽談活動,為外資企業人員出入境提供最大程度便利。深化與外國商協會的交流,幫助外資企業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政府外辦、市規劃資源局、市貿促會、上海海關、上海出入境邊檢總站、各區政府)
(二)持續提升總部型經濟能級。舉辦重大外資項目簽約、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和外資研發中心頒證等標志性活動。深化落實新修訂的跨國公司地區總部支持政策,強化對總部企業在資助和獎勵、資金運作與管理、貿易便利、科技創新、人才引進、出入境便利等方面的服務舉措,培育一批事業部總部企業,發揮外資研發中心對促進本土研發、提升產業鏈水平的帶動效應。(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市財政局、臨港新片區管委會、虹橋國際中央商務區管委會、各區政府)
(三)加強重大外資項目服務保障。完善重大外資項目工作專班機制,加強全流程跟蹤服務和全方位要素保障,推動一批標志性外資項目落地,支持重大外資項目加快建設和投產,做好外資項目儲備工作。(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規劃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各區政府)
七、產業創新提升行動
(一)加快培育壯大新興產業集群。加快發展集成電路、生物醫藥、人工智能三大產業,制訂新一輪三大產業上海方案。實施數字經濟、綠色低碳、元宇宙、智能終端等新賽道和未來健康、未來智能、未來能源、未來空間、未來材料等五大未來產業集群行動方案,支持智能網聯汽車創新發展和示范應用。繼續實施新基建項目優惠利率信貸貼息政策,推進新一批新基建重大示范工程。支持重點企業聯合攻關,加強底層技術和硬科技研發,支持“鏈主”企業組織開展技術協同創新。(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科委、市財政局)
(二)支持創新型企業加快成長。優化從創業團隊、初創企業到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小巨人企業、科技領軍企業、科創板上市公司的全鏈條培育機制,2023年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凈增超過1000家,培育創新型中小企業1萬家、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2000家、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200家。由各區對新認定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給予不低于1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給予不低于30萬元獎勵。對首次成為“四上”企業的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市、區聯動給予企業上一年度研發投入5%、最高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提升科技企業孵化器服務能級,支持大企業聯合孵化基地、大企業開放創新平臺等建設,推廣“聯合孵化”、大學科技園等模式。制訂創新型企業總部認定和獎勵管理辦法,在三大產業和數字經濟等重點領域加快培育一批創新型企業總部。著力優化創新生態,大力吸引高精尖缺的科學家、企業家和創投家,加快建設科創金融改革試驗區,探索設立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引導各類創投基金投早投小投科技,形成科學家敢干、資本敢投、企業敢闖、政府敢支持的創新創業環境。(責任單位:市科委、市委組織部、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財政局、各區政府)
(三)促進重點產業提質增效。著力打造高端制造業增長極,實施整車和芯片企業聯動計劃,推動高端裝備、先進材料、航空航天等行業擴產增能,推進電子信息制造企業產線智能化改造,實施產業基礎再造工程和重大技術裝備攻關工程,提升產業鏈供應鏈韌性和安全水平。制訂實施新一輪技術改造三年行動方案,對符合條件的重點產業領域重大技術改造項目支持上限提高至1億元。著力提升專業服務業能級,積極發展科技金融、綠色金融、財富管理等金融業態,大力發展研發經濟、基礎研究、成果應用、工程技術等科技服務業,加快發展航運保險、融資租賃、海事仲裁等航運服務業,依托城市數字化轉型做大做強數字經濟。用好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加大對重點領域服務業項目支持力度。(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委、市科委、市交通委、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上海銀保監局、各區政府)
八、營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行動
(一)實施持續優化營商環境行動方案。深化國家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對標世界銀行營商環境新評估體系,聚焦政務服務、企業服務、市場競爭、監管執法等領域,推出一批含金量高、市場主體獲得感強的改革舉措。優化企業全生命周期服務,積極推廣企業設立、變更、注銷登記全程網辦,推進“一業一證”“一照多址”“浦東新區市場主體登記確認制”等改革,拓展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適用范圍,完善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清單制度體系。實施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健全信用修復機制,推行市場主體專用信用報告替代有無違法記錄證明。大力推進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試點工作,推進大企業“樂企”直連試點擴圍。(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政府辦公廳、市市場監管局、市司法局、市稅務局、各區政府)
(二)支持民營企業和平臺企業發展。始終堅持兩個“毫不動搖”,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落實促進民營經濟和民間投資發展政策舉措,支持各類市場主體平等享受扶持政策、公平參與市場競爭,支持民營企業參與政府采購,加快建設南虹橋、張江、市北高新等民營企業總部集聚區。有效提振民間投資信心,拓展投資空間,引導民間資本更多投向先進制造業、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綠色低碳等領域。支持平臺經濟規范健康發展,引導平臺企業進一步提升科技創新能力,開展包容性的業態模式創新,在引領發展、創造就業、國際競爭中大顯身手。(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商務委、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工商聯、各區政府)
(三)促進中小微企業調結構強能力。全面落實國家助力中小微企業穩增長調結構強能力若干措施,努力幫助中小微企業穩定發展預期、增強發展信心。將政府采購工程面向中小企業的預留份額階段性提高至40%以上政策延續到2023年底,鼓勵大型企業和平臺機構發布面向中小微企業的采購清單,為中小微企業開拓更多市場。實施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攜手行動”,引導大企業向中小企業開放創新資源和應用場景。實施科技成果賦智中小企業專項行動,深入推進向中小企業專利開放許可試點工作。實施數字化賦能中小企業專項行動,支持數字化轉型試點工作。實施“千校萬企”協同創新伙伴行動,實施“校企雙聘”制度,吸引更多高校畢業生到中小微企業創新創業。深入開展涉企違規收費整治,落實機關、事業單位、大型企業逾期未支付中小微企業賬款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協同治理和聯合懲戒機制。(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市科委、市教委、市商務委、市市場監管局、市知識產權局、各區政府)
(四)開展服務企業大走訪工作。持續開展各級領導干部走訪服務企業工作,暢通政企溝通渠道,完善央企總部對接、外資企業政企溝通圓桌會議、重點民企定期聯系等機制,主動送政策和服務上門,努力幫助各類企業解決實際困難。健全中小企業服務體系,深入推進“一起益企”中小企業服務行動,提供更加優質、精準的政策宣傳解讀、咨詢、培訓和技術等服務。(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商務委、各區政府)
九、加強要素服務保障行動
(一)保障優質產業項目用地。優化戰略預留區啟用程序,支持符合功能導向的成片戰略預留區加快整體啟動使用;對經認定的重大項目、戰略性產業項目和其他需使用戰略預留區的項目,支持通過啟用戰略預留區予以落地。對戰略性產業項目和經認定的重大產業項目,通過市級凈增建設用地指標應保盡保。全面實施社會投資項目“用地清單制”。以盤活國企存量土地為抓手,市區聯動、政企聯手制訂低效用地轉型升級方案。(責任單位:市規劃資源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國資委、各區政府)
(二)加強能源電力保供。多措并舉增加電力、天然氣、煤炭等資源供應,確保高峰季能源供應安全有序。支持重大能源項目建設,建成重燃試驗電站F級保障機組、崇明-五號溝天然氣管道等項目,加快上海LNG站線擴建項目、杭州灣海上風電項目等建設,實施煤電節能降碳改造,提高能源保供能力。(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
(三)大力引才聚才留才。全面落實各類人才計劃和政策,進一步完善住房、教育、醫療等政策和服務,大力吸引和留住各類人才。實施人才安居工程,加大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籌措力度,加快構建“一張床、一間房、一套房”的多層次租賃住房供應體系,支持企業利用存量土地建設宿舍型保障性租賃住房。(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公安局、市房屋管理局、各區政府)
(四)加大財政支持穩增長力度。統籌使用各類收入和專項資金,完善專項資金使用和評價方式,優化企業申報流程,加快各類涉企專項資金的撥付和執行進度,提高資金使用績效。(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有關專項資金使用單位、各區政府)
十、重點區域領跑行動
大力營造干事創業、真抓實干、競相發展的良好環境,強化高質量發展績效評價考核,鼓勵引導重點區域和各區為全市穩增長勇挑大梁、多做貢獻。支持重點區域打造增長極、勇當領跑者,加快落實浦東新區、臨港新片區、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虹橋國際開放樞紐等重大改革開放舉措,推動一批功能性機構、平臺和項目落地,持續放大國家戰略的改革開放紅利和引領帶動效應。支持各區發揮比較優勢,結合主城區提升中心輻射功能、五個新城建設和南北轉型發展,全面推進功能升級、產業創新和空間轉型,加快結構調整增創發展優勢,大力引進高能級項目資源,加快打造具有核心競爭力的特色產業集群。(責任單位:各區政府、臨港新片區管委會、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執委會、虹橋國際中央商務區管委會)
各區、各部門、各相關單位要抓緊制定發布具體行動方案,明確工作措施清單、施工圖和時間表,確保各項政策、項目、活動和工作舉措加快落實落地,以快速有力的實際行動推動經濟加快恢復發展,釋放穩增長促發展的積極信號和信心。
本行動方案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具體政策措施明確執行期限的,從其規定。國家有相關規定的,從其規定。
【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