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函〔2005〕49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地方稅務局:
????中國銀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銀聯)來文反映,為適應商業銀行“大集中”模式,應對銀行卡業務高速發展的態勢,中國銀聯開發了新一代中國銀行卡信息交換系統(以下簡稱新系統)。新系統投入使用后,中國銀聯提供的全國銀行卡跨行信息轉接服務全部在上海市完成。現將中國銀聯有關營業稅納稅地點問題明確如下:
????中國銀聯使用新系統提供銀行卡跨行信息轉接服務取得的應稅收入,自2005年4月1日起,向上海市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營業稅。
【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