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函〔2007〕202號
北京、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河南、湖北、廣東、廣西、四川、云南、陜西省(區、市)國家稅務局,深圳市國家稅務局:
現就民生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更名、新增分支機構和永誠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分支機構繳納企業所得稅的問題通知如下:
從2006年起,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匯總(合并)納稅企業實行統一計算、分級管理、就地預繳、集中清算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1〕13號)規定,民生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更名、新增分支機構(名單見附件1、2)和永誠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新增的分支機構(名單見附件3),分別由公司總部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
【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