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稅〔2008〕11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確保《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下簡稱新稅法)的平穩實施,根據新稅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經國務院批準,對2007年12月31日前經國務院批準或按國務院規定條件批準實行合并繳納企業所得稅的企業集團(具體名單見附件),在2008年度繼續按原規定執行。從2009年1月1日起,上述企業集團一律停止執行合并繳納企業所得稅政策。
請遵照執行。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二○○八年十月十七日
附件:2008年實行合并納稅企業集團名單
序號 企業集團名稱
1 中國五礦集團
2 中藝進出口集團
3 中糧集團
4 中紡集團
5 中化集團
6 中國外運集團
7 中國通用集團
8 國家開發投資公司
9 中國第一汽車集團
10 南京汽車集團
11 東風汽車集團
12 奇瑞汽車有限公司
13 中國重型汽車集團
14 中國東方電氣集團公司
15 西電集團
16 華能集團
17 葛洲壩集團
18 中國國電集團公司
19 中國華電集團公司
20 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
21 中國大唐電力集團公司
22 南方電網公司
23 吉林農電有限公司
24 中國第一重型機械集團
25 中國第二重型機械集團
26 萬向集團
27 民用航空總局
28 中國航空集團
29 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30 中國南方航空集團公司
31 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32 中國東方航空集團公司
33 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34 海航集團
35 中國海運集團
36 中遠集團
37 長航集團
38 武鋼集團
39 攀鋼集團
40 鞍鋼集團
41 首鋼總公司
42 太原鋼鐵集團
43 本溪鋼鐵(集團)有限公司
44 廣東佛陶集團
45 鐵道部(含廣鐵集團)
46 中國北方機車車輛集團公司
47 中國南方機車車輛集團公司
48 中國鐵路物資總公司
49 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50 哈藥集團
51 中國電影集團
52 上海新華發行集團
53 解放日報報業集團
54 文匯新民聯合報業集團
55 上海世紀出版集團
56 上海文藝出版總社
57 上海文化廣播影視集團
58 上海印刷(集團)有限公司
59 河南有線電視網絡集團有限公司
60 江蘇省演藝集團公司
61 中國樂凱膠片集團
62 儀征化纖集團
63 巨化集團
64 吉化集團
65 南京化學工業有限公司
66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
67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68 中國振華電子集團公司
69 中國航空工業第一集團公司
70 中國航空工業第二集團公司
71 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
72 中國船舶工業集團公司
73 中國兵器裝備集團公司
74 中國兵器工業集團公司
75 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
76 中國核工業建設集團公司
77 中國三江航天集團
78 中國江南航天集團
79 中國郵政集團公司
80 中國電信集團
81 中國移動通信集團
82 中國聯合通信有限公司
83 中國鐵通集團
84 中國網通集團
85 中國衛通集團
86 神華集團
87 同煤集團
88 兗礦集團
89 中國中信集團公司
90 中國保利集團公司
91 中國輕工集團公司
92 中國華星集團公司
93 中國農業發展集團總公司
94 中國農墾(集團)總公司
95 中谷糧油集團公司
96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97 黑龍江農墾總局
98 吉林森林工業集團
99 中國龍江森工(集團)總公司
100 大興安嶺林業集團公司
101 內蒙古森林工業集團
102 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103 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
104 中港集團
105 中國一拖集團有限公司
106 國家核電技術公司
【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