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函〔2009〕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地方稅務局,寧夏、青海?。ㄗ灾螀^)國家稅務局:
2008年12月31日,國務院第546號令廢止了《城市房地產稅暫行條例》。自2009年1月1日起,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組織以及外籍個人(包括港澳臺資企業和組織以及華僑、港澳臺同胞,以下統稱外資企業及外籍個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繳納房產稅。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第546號令,做好外資企業及外籍個人房產稅的征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確保政策落實
廢止《城市房地產稅暫行條例》,對外資企業及外籍個人統一征收房產稅,是國務院為深化改革開放和完善體制機制所做出的重要決策,有利于簡化稅制,進一步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有利于統一稅政,公平稅負,創造和諧的稅收環境;有利于規范稅收征管和納稅服務,強化依法治稅。各地要充分認識對外資企業及外籍個人統一征收房產稅的重要意義,采取有效措施保證國務院第546號令的貫徹實施。要加強對外資企業及外籍個人征收房產稅工作的組織領導,結合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研究制定貫徹落實的具體工作方案;要主動向當地政府進行匯報,爭取地方領導和相關部門的支持,形成各部門的共識與合力;要密切關注各方面的反映,有針對性地做好宣傳解釋工作;要深入基層和企業了解情況、掌握動態,及時研究和解決征管中遇到的矛盾和問題,重大問題要及時向稅務總局報告。
二、加強政策宣傳,完善納稅服務
各地要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報紙等途徑,將取消城市房地產稅、統一征收房產稅的意義和政策調整的具體內容向社會進行廣泛的宣傳,特別是要讓外資企業及外籍個人了解政策變化的情況和需要向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的內容和期限等。要進一步優化納稅服務,加強納稅輔導?;鶎诱魇諜C關要通過發放宣傳材料、設立政策解答窗口、開展納稅輔導等方式,使外資企業及外籍個人盡快熟悉房產稅的稅收政策,掌握房產稅的計算方法、申報方式和繳納程序,幫助外資企業及外籍個人及時準確地進行納稅申報;要為納稅人提供通暢的反映訴求的渠道,認真處理納稅人提出的問題和建議,建立解決問題的工作機制。
三、摸清稅源狀況,強化征收管理
各地要以對外資企業及外籍個人統一征收房產稅為契機,進一步加強房產稅的征收管理工作。要完善房產稅的稅源管理,通過各種方式獲取納稅人、特別是外資企業及外籍個人的房產稅稅源信息,及時更新稅源數據庫;要開展專門的稅源調查,全面掌握房產稅稅源的總體狀況和分布情況,有針對性地提出加強管理的工作措施;要完善房產稅的征管辦法和工作流程,創新征管手段,切實提高管理質量和效率;要健全和細化房產稅的減免稅管理辦法,嚴格減免稅的審批。
四、做好工作銜接,優化業務管理
各地要迅速組織相關處(科)室做好適用稅種變化的工作銜接,確保對外資企業及外籍個人征收房產稅工作的順利開展。原城市房地產稅與房產稅的管理工作不在同一處(科)室的,相關處(科)室要共同研究做好過渡階段的各項工作,保證工作不斷,秩序不亂。對原城市房地產稅的歷史卷宗、檔案和征管資料,要認真登記,妥善保管。各地要優化房產稅的業務管理工作,理順相關職能部門的分工,合理劃分職責,使房產稅的管理工作更加規范、統一和高效。
請各地于2009年3月31日前將貫徹落實國務院第546號令的情況報送稅務總局財產和行為稅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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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
二○○九年一月六日
【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