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函〔2009〕14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 2008年6月,新稅法實施后,根據法人所得稅制度下總分機構管理的實際情況,稅務總局開發了總分機構信息管理系統,并在7個省市進行試點。試點半年多來,總分機構信息管理系統在比對總分機構稅款分配相關信息、加強分支機構就地監管、防止稅款流失等方面發揮了非常有效的作用。現將推廣應用匯總納稅信息管理系統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 一、高度重視,全面推行總分機構信息管理系統。總分機構信息系統是針對總分機構分屬于不同稅務機關管理、稅款分配相關要素和管理信息不對稱的情況,為加強稅收管理所采取的有效措施。系統主要作用是促進總機構稅務機關和分支機構稅務機關的管理信息能合理有效比對,實現跨地區總分機構之間、國稅地稅之間、稅務機關上下級之間的各類征管信息、申報信息等相關信息及時實時交流,督促企業真實準確核算,防止稅款流失。稅務總局決定,2009年7月1日起全國范圍內全面推行。試點省市要按照這一時間要求,進一步做好系統功能的完善工作,總結經驗。其他各省市稅務機關要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信息管理系統試運行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08〕619號)文件的要求,做好推行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各級稅務機關要高度重視,精心規劃,認真扎實做好設備配置、人員培訓、業務銜接等相關工作,確保運轉正常。
??? 二、加大運用力度,積極發揮總分機構信息管理系統在匯算清繳中的作用。總分機構信息管理系統除具有查詢、統計、分析、比對功能外,還具有納稅申報功能。試點地區接收企業申報時,可以通過現行征管信息系統接收申報,也可通過總分機構信息管理系統接收申報。試點地區應用總分機構信息管理系統接收企業申報情況進行匯算清繳后,對數據的生成情況、系統運轉的穩定性等情況要及時上報稅務總局。?
??? 2008年6月,新稅法實施后,根據法人所得稅制度下總分機構管理的實際情況,稅務總局開發了總分機構信息管理系統,并在7個省市進行試點。試點半年多來,總分機構信息管理系統在比對總分機構稅款分配相關信息、加強分支機構就地監管、防止稅款流失等方面發揮了非常有效的作用。現將推廣應用匯總納稅信息管理系統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 一、高度重視,全面推行總分機構信息管理系統。總分機構信息系統是針對總分機構分屬于不同稅務機關管理、稅款分配相關要素和管理信息不對稱的情況,為加強稅收管理所采取的有效措施。系統主要作用是促進總機構稅務機關和分支機構稅務機關的管理信息能合理有效比對,實現跨地區總分機構之間、國稅地稅之間、稅務機關上下級之間的各類征管信息、申報信息等相關信息及時實時交流,督促企業真實準確核算,防止稅款流失。稅務總局決定,2009年7月1日起全國范圍內全面推行。試點省市要按照這一時間要求,進一步做好系統功能的完善工作,總結經驗。其他各省市稅務機關要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信息管理系統試運行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08〕619號)文件的要求,做好推行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各級稅務機關要高度重視,精心規劃,認真扎實做好設備配置、人員培訓、業務銜接等相關工作,確保運轉正常。
??? 二、加大運用力度,積極發揮總分機構信息管理系統在匯算清繳中的作用。總分機構信息管理系統除具有查詢、統計、分析、比對功能外,還具有納稅申報功能。試點地區接收企業申報時,可以通過現行征管信息系統接收申報,也可通過總分機構信息管理系統接收申報。試點地區應用總分機構信息管理系統接收企業申報情況進行匯算清繳后,對數據的生成情況、系統運轉的穩定性等情況要及時上報稅務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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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
? 二○○九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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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九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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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