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發〔2009〕9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為了加強大企業稅收管理及納稅服務工作,指導大企業開展稅務風險管理,防范稅務違法行為,依法履行納稅義務,現將《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指引(試行)》印發給你們,請組織宣傳,輔導企業參照實施,并及時將實施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和建議反饋稅務總局。
為了加強大企業稅收管理及納稅服務工作,指導大企業開展稅務風險管理,防范稅務違法行為,依法履行納稅義務,現將《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指引(試行)》印發給你們,請組織宣傳,輔導企業參照實施,并及時將實施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和建議反饋稅務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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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
二○○九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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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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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