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稅〔2010〕29號
北京市、上海市財政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黨委宣傳部:
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中宣部關于轉制文化企業名單及認定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05號)的規定,學習出版社等13家中央所屬文化企業已被認定為轉制文化企業,現將名單發給你們,名單所列轉制文化企業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文化體制改革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的若干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34號)的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特此通知。
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中宣部關于轉制文化企業名單及認定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05號)的規定,學習出版社等13家中央所屬文化企業已被認定為轉制文化企業,現將名單發給你們,名單所列轉制文化企業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文化體制改革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的若干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34號)的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特此通知。
?
附件:中央所屬轉制文化企業名單
?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中宣部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中央所屬轉制文化企業名單
? 學習出版社
? 中國出版集團有限公司
? 人民文學出版社
? 商務印書館
? 中華書局
? 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
? 中國美術出版總社
? 中國美術出版社
? 人民音樂出版社
? 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
? 中國對外翻譯出版公司
? 現代教育出版社
? 東方出版中心
?
? 學習出版社
? 中國出版集團有限公司
? 人民文學出版社
? 商務印書館
? 中華書局
? 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
? 中國美術出版總社
? 中國美術出版社
? 人民音樂出版社
? 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
? 中國對外翻譯出版公司
? 現代教育出版社
? 東方出版中心
?
?
【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