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函〔2010〕53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地方稅務局:
現就“明天小小科學家”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問題通知如下:
為貫徹實施國家科教興國和可持續發展戰略,加強對青少年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培養,在青少年科技愛好者中選拔和培養科技后備人才,教育部、中國科學技術協會和香港周凱旋基金會于2001年開展了“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對內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高中三年級學生在近年來完成的優秀科技項目和科學研究項目進行獎勵。該活動每年評選一次。2009年度,第九屆“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已評選結束。評出一等獎10名,前3名獲“明天小小科學家”稱號,每名獎金10萬元人民幣,其中獎勵學生個人5萬元人民幣,學生所在學校和輔導機構5萬元人民幣;其余7名每名獎金4萬元人民幣,其中獎勵學生個人2萬元人民幣,學生所在學校和輔導機構2萬元人民幣;二等獎30名,每名獎金2萬元人民幣,其中獎勵學生個人1萬元人民幣,學生所在學校和輔導機構1萬元人民幣;三等獎60名,獎勵學生個人1000元人民幣(詳見附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一項關于國務院部委頒發的教育等方面的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的規定,對學生個人參與“明天小小科學家”活動獲得的獎金,免予征收個人所得稅。
附件:2009年度第九屆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獲獎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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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就“明天小小科學家”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問題通知如下:
為貫徹實施國家科教興國和可持續發展戰略,加強對青少年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培養,在青少年科技愛好者中選拔和培養科技后備人才,教育部、中國科學技術協會和香港周凱旋基金會于2001年開展了“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對內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高中三年級學生在近年來完成的優秀科技項目和科學研究項目進行獎勵。該活動每年評選一次。2009年度,第九屆“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已評選結束。評出一等獎10名,前3名獲“明天小小科學家”稱號,每名獎金10萬元人民幣,其中獎勵學生個人5萬元人民幣,學生所在學校和輔導機構5萬元人民幣;其余7名每名獎金4萬元人民幣,其中獎勵學生個人2萬元人民幣,學生所在學校和輔導機構2萬元人民幣;二等獎30名,每名獎金2萬元人民幣,其中獎勵學生個人1萬元人民幣,學生所在學校和輔導機構1萬元人民幣;三等獎60名,獎勵學生個人1000元人民幣(詳見附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一項關于國務院部委頒發的教育等方面的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的規定,對學生個人參與“明天小小科學家”活動獲得的獎金,免予征收個人所得稅。
附件:2009年度第九屆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獲獎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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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
二○一○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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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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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