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函〔2011〕301號
現將《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網站管理工作的通知》(國辦函[2011]40號)轉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結合稅務系統實際情況,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加強對稅務網站工作的領導。稅務網站是政府網站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稅務機關推行政府信息公開的重要平臺、服務納稅人的重要窗口、開展稅收宣傳的重要載體、與公眾互動交流的重要渠道。各級稅務機關要提高認識,把網站建設和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對網站工作的領導,積極推進網站建設和管理。要理順機制,明確責任,確保網站內容和安全管理工作落實到位。提倡稅務機關領導同志讀網和接受在線訪談。
二、對照檢查,認真解決稅務網站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各級稅務機關要按照國辦文件要求,重點從網站頁面能否正常訪問、信息發布審核和保密審查機制是否健全、網站提供的各項服務和互動功能是否正常、網站鏈接是否經過管理單位審核把關、網站安全防范工作是否到位、網站管理單位和運行維護單位職責是否明確等六個方面進行認真檢查。對檢查清理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整改,對無力管好的網站和欄目要予以關閉。稅務總局將適時進行抽查。
三、完善制度,建立稅務網站發展的長效機制。各級稅務機關要繼續按照《稅務網站內容與界面基本規范(試行)》的要求,進一步規范網站欄目、內容和界面設計。要完善信息發布審批制度,加強信息發布審核把關,及時準確公開政府信息。要建立值班讀網制度和網站鏈接審批制度,確保網站內容和鏈接準確無誤,并定期對網站內容和鏈接進行全面檢查。要加強防攻擊、防篡改、防病毒等安全防護措施,做好日常監測和定期安全檢查,建立網站突發事件應急響應機制。要將網站管理和業務培訓經常化、常態化,通過培訓不斷提高辦網、管網能力。
各單位在貫徹執行過程中遇到的情況和問題,請及時反饋到稅務總局(辦公廳)。
國家稅務總局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
政府網站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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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辦函〔2011〕4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一、高度重視,進一步加強對政府網站管理工作的領導
一些政府網站存在的種種問題,主要原因是建而不管或管不到位,有的單位負責同志對本單位開辦的政府網站不問不看,致使網站的政府信息公開平臺作用長期得不到發揮和體現,網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長期得不到糾正。各地區、各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把辦好網站放在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運行誰負責的原則,強化管理和責任,確保網站管理工作落實到人,做到不辦則已,辦則有人管、能管好。對于委托其他單位運行維護的政府網站,主管單位要加強檢查指導,做好內容保障工作,確保網站管理不缺位。提倡領導同志讀網。二、全面檢查,切實解決政府網站管理中的突出問題
各地區、各部門要對本地區、本部門政府網站進行全面檢查,重點檢查以下內容:一是網站頁面能否正常訪問,各欄目及其子欄目內容是否及時更新;二是信息發布審核和保密審查機制是否健全;三是網站提供的各項服務和互動功能是否正常;四是網站鏈接是否經過管理單位審核把關,是否存在錯鏈和斷鏈;五是網站安全防范工作是否到位,是否采取了防攻擊、防篡改、防病毒等安全防護措施,并制訂了應急處置預案;六是網站管理單位和運行維護單位職責是否明確。對檢查清理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整改,確保上網信息準確、真實,不發生失泄密問題,確保公眾能夠及時獲取政府信息、獲得便利的在線服務,確保鏈接正確有效、網站安全平穩運行。對確實無力管好的網站或欄目,要果斷予以關閉。各地區、各部門要對政府網站管理工作開展經常性的督促檢查,并使之制度化、常態化,及時發現并妥善解決存在的問題。
三、健全機制,充分發揮政府網站的信息公開、互動交流作用要切實加強主動公開工作,及時準確在政府網站發布涉及群眾切身利益、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政府信息,尤其要做好財政預決算、公共資源配置、重大建設項目、社會公益事業等領域政府信息的發布工作。凡是可公開的不涉密文件,都要通過政府網站公開發布。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要決策,要在政府網站公開征求意見;重要政策出臺后,要及時通過政府網站做好政策解讀工作;對公眾關注的社會熱點問題,要主動在政府網站予以回應,發布權威信息,講清事實真相、有關政策措施以及處理結果等。提倡地方和部門負責同志到政府網站接受在線訪談。
四、規范管理,不斷提升政府網站工作水平政府網站管理單位要建立網站鏈接審批制度,嚴格審核把關;運行維護單位要定期檢查鏈接的有效性,發現鏈接錯誤,要及時查明原因,加以更正。網站管理和運行維護單位要建立值班讀網制度,安排值班人員每日登錄網站讀網,檢查網站運行和頁面顯示是否正常,特別要認真審看重要稿件和重要信息,及時發現和糾正錯情。要不斷完善政府網站防攻擊、防篡改、防病毒等安全防護措施,做好日常巡檢和監測,發現問題或出現突發情況要及時妥善處理。對于缺乏技術保障力量的政府網站,上級政府、部門和主管單位要主動協調有關方面提供技術支持,幫助其做好網站的安全防范工作。政府網站運行維護單位要按照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的要求,定期對網站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消除隱患。
各地區、各部門要通過舉辦培訓班和開展交流研討等多種方式,對政府網站工作人員進行經常化的管理和業務培訓,不斷提高辦網、管網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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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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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