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國家稅務局: 你局《關于賦予定州市、辛集市國家稅務局出口貨物勞務退(免)稅審批權限的請示》(冀國稅發〔2013〕74號)收悉。為支持你省直管縣(市)體制改革工作,經研究,我局同意賦予定州市、辛集市國家稅務局出口貨物勞務退(免)稅審批權限,請你局在出口退稅審核系統、函調系統和電子傳輸系統中給上述兩市配置審批、系統維護等相關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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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 201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