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總函〔2014〕46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
??? 為落實國務院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要求,提高辦稅效率,國家稅務總局擬取消申請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審核。為做好相關準備工作,正在試運行的稅控系統打通整合軟件中增加了《開具紅字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功能。現將系統試運行期間紅字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 系統試運行期間,實際受票方或承運人申請開具紅字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主管稅務機關通過增值稅稅控系統出具《開具紅字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不再出具《開具紅字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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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稅務總局
??? 2014年9月25日
【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