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通告2016年第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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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培養和造就一支在推進稅收事業科學發展中發揮重要引領作用的稅務領軍人才隊伍,更好地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根據《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培養規劃(2013-2022年)》(稅總發〔2013〕97號文件印發),國家稅務總局定于近期啟動第四批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培養對象的選拔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培養方式
全國稅務領軍人才的培養以集中培訓、在職自學、實踐鍛煉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培養周期為4年。
二、培養方向
第四批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培養對象選拔設綜合管理、國際稅收管理、稅務稽查、稅收分析管理(大企業稅收分析方向、自然人稅收管理方向)、稅收信息化管理5個專業,共招收130人,其中稅務系統內120人,稅務系統外10人。具體分配情況如下:
綜合管理、國際稅收管理、稅務稽查專業各招收20人,全部從系統內產生。
稅收分析管理專業共招收50人,其中大企業稅收分析方向招收系統內人員25人,系統外人員5人;自然人稅收管理方向招收系統內人員20人。
稅收信息化管理專業共招收20人,系統內人員15人,系統外人員5人。
三、選拔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政治素質高、勤奮好學、愛崗敬業,發展潛力較大,身體健康,本職工作業績突出,具有較強開拓創新意識、組織協調能力、實踐工作能力、分析研究能力。
2.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位,本科學歷應為教育部承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英語相當于大學六級以上水平。
3.從事稅收相關工作滿5年(截止日期為2016年5月31日,下同)。
4.稅務系統內副處級以上干部和稅務系統外人員年齡不超過45周歲;稅務系統內正科級干部年齡不超過40周歲,獲省部級以上表彰獎勵者,可適當放寬到45周歲。
(二)專業條件
1.稅務系統內人員報考條件
(1)綜合管理專業招收副處級以上干部。
(2)國際稅收管理、稅務稽查、稅收分析管理(大企業稅收分析方向、自然人稅收管理方向)、稅收信息化管理專業招收正科級以上干部。
2.系統外人員報考條件
大型企業主管稅務的負責人,涉稅中介機構具有稅務師(原注冊稅務師)、注冊會計師、律師等執業資格的高級執業管理人員,高等院校及科研機構從事稅收教學科研工作具有副教授以上職稱的人員。
相關解釋見《關于第四批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培養對象選拔工作有關事項的說明》(附件1)。
四、組織推薦名額分配
國家稅務總局機關和各省稅務局組織推薦名額分配情況見《第四批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培養對象選拔組織推薦名額分配表》(附件2)。
五、選拔程序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稅務系統內人員和系統外人員統一考試、分別錄取、統一培養的模式。通過個人報名、組織推薦、筆試、面試、業績評價與考察等程序,由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培養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根據選拔對象的考試成績和綜合情況,擇優錄取。本次選拔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組織推薦占5%,筆試成績占35%,面試成績占35%,業績評價占25%。稅務系統內未獲得組織推薦的自薦人員和組織推薦人員一同參加選拔,但無組織推薦分值。稅務系統外報考人員無組織推薦分值。
(一)個人申報
第四批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培養對象選拔個人申報采取網絡報名方式進行。稅務系統內報名人員請于5月10日至5月19日期間,自行登陸稅務系統業務專網(網址為:http://130.9.1.168),點擊全國稅務領軍人才選拔報名飄窗,鏈接進入“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培養管理信息系統”,從報名系統入口進行報名。報名截止時間為5月19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稅務系統外人員可登錄國家稅務總局門戶網站(http://www.chinatax.gov.cn)下載填寫《第四批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培養對象選拔申報表》(附件3),采用電子郵件的形式,將申請表發至[email protected]進行報名。報名時間與稅務系統內人員相同。
本次選拔將以網絡報名為唯一報名方式,不接受紙質件報名。所有報考人員必須如實填報個人材料,如在后續審核中發現問題,一律取消報考、培養資格并通報處理。
(二)資格審核
1.系統內人員
5月20日至23日16:00,各省稅務局人事部門和稅務總局機關各司局綜合處登錄報名系統,對本單位報名人員申報材料進行初審,確保報名人員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國家稅務總局機關各司局和各省稅務局應按照《第四批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培養對象選拔組織推薦名額分配表》所分配的名額,擇優確定并上報本單位組織推薦人選,逾期將關閉初審系統不再受理。
2.系統外人員
系統外人員報考須經所在單位同意并進行初審。
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培養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資格復審、終審后,將發布筆試通告。稅務系統內報考人員可通過報名系統、系統外報考人員通過報名時使用的個人電子郵箱查詢資格審核結果并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三)筆試
筆試擬定于6月下旬進行,具體時間以筆試通告為準。筆試采取閉卷筆答形式進行。
考生應于筆試前一天17:00前到指定地點進行準考證注冊,未經注冊者不允許參加筆試。考生因故不能按時參加筆試的,系統內人員由國家稅務總局各司局或各省稅務局,系統外人員由所在單位于筆試前兩天以書面形式向領導小組辦公室說明情況。
筆試結束后,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根據參考人員的組織推薦分數、筆試成績(卷面分*35%)以及加分項目成績之和,按報考專業對系統內和系統外報考人員分別由高到低進行排序。加分項目包括:
1.筆試成績排名位于本專業系統內參考人員前25名的優秀自薦人員,加3分。
2.系統內正處級干部加1.5分,副處級干部加1分。
(四)面試
依據組織推薦、筆試成績、加分項目,按照擬錄取名額1:2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面試分專業進行,主要考察領導能力、分析判斷能力、溝通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培養潛質。
面試擬定于7月上旬進行,具體時間以面試通告為準。面試形式為結構化面試,采用百分制計分。
面試通告下發后,稅務系統內人員通過內網、系統外人員通過報名時使用的個人電子郵箱查詢是否進入面試環節。考生須于面試前一天,攜帶準考證、業績評價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到考點進行面試注冊。原件審核后當場返還本人,復印件作為業績評價依據留存。
(五)業績評價
主要考察進入面試人員“過去學過什么,干過什么、干得怎么樣”。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根據《第四批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培養對象業績評價標準》(附件4)對考生材料進行審核評價,并根據比例算法評定業績評價成績。
面試人員須從學習經歷、工作簡歷、考核表彰、研究成果、資質證書五方面提交相應證明材料。系統內人員材料須經國家稅務總局機關各司局和各省稅務局審核蓋章,系統外人員材料須經所在單位審核蓋章。
(六)審定
領導小組根據選拔對象的組織推薦、筆試成績、加分項目、面試成績和業績評價等綜合情況,研究確定130名左右擬培養對象進入考察。
(七)考察及錄取
參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有關考察原則、內容和程序的要求,稅務系統內由國家稅務總局(人事司)或各省稅務局黨組對本單位擬錄取人員從德、能、勤、績、廉5個方面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報告須由主要負責人簽字,在考察公示發布后7個工作日內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并將簽字后的考察報告掃描件上傳至報名系統。稅務系統外人員由所在單位參照稅務系統內人員的考察內容,對擬錄取人員進行考察,將考察報告紙質件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并將考察報告掃描件發至報名郵箱。在考察中發現不具備培養資格的,將不予錄取。
考察結束后將發布錄取通告,系統內考生可內網系統、系統外考生登陸報名時使用的電子郵箱查詢錄取結果。系統內考生還可登陸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培養管理信息系統,查閱本人選拔各環節具體成績。
六、聯系方式
國家稅務總局教育中心領軍人才培養處 袁哲、歐陽曉嫻、陳琛,電話:010-63410483、63410423。
E-mail:[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翠微路甲20號,郵編:100036。
特此通告。
附件:1.關于第四批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培養對象選拔工作有關事項的說明
2.第四批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培養對象選拔組織推薦名額分配表
3.第四批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培養對象選拔申報表
4.第四批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培養對象業績評價標準
國家稅務總局
2016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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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