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30號
為配合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工作,國家稅務總局對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進行了調整,現公告如下:
一、在增值稅納稅申報其他資料中增加《營改增稅負分析測算明細表》(表式見附件1),由從事建筑、房地產、金融或生活服務等經營業務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時填報,具體名單由主管稅務機關確定。
二、本公告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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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營改增稅負分析測算明細表
2.《營改增稅負分析測算明細表》填寫說明
3.營改增試點應稅項目明細表
國家稅務總局
2016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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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