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通告2016年第2號
第四批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培養對象選拔報名及資格審核工作已經結束,共有1051人通過審核,準予參加筆試。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筆試人員名單
具體名單見附件1。
二、筆試地點
中央財經大學(北京市海淀區學院南路校區)主教學樓。(具體地址及聯系人見附件2)
三、筆試時間
2016年6月19日(周日)上午9:00-12:00,考生上午8:30開始進入考場。
四、有關要求
(一)稅務系統內考生通過報名系統、稅務系統外考生通過報名時使用的個人互聯網郵箱查詢資格審核結果,并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二)稅務系統內各單位要樹立安全責任意識,周密安排,明確1-2名帶隊人員,認真組織本單位人員參加筆試。
(三)所有參加筆試人員于6月18日17:00前攜帶身份證、已打印好的準考證到中央財經大學(學院南路校區)學術會堂大廳報到,統一辦理注冊手續。屆時將由專人負責對考生身份證、準考證進行審核,并在準考證上加蓋“全國稅務領軍人才考試專用章”,未加蓋考試專用章的準考證無效。
(四)本次筆試不統一安排住宿和接送,請考生自行前往,按時參加筆試。對無故缺考者將依照有關規定處理。
(五)考生必須遵守考場規則(見附件3)。考生若有不遵守考場紀律,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或有其他違紀、作弊等行為的,按《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附件4)進行處理。考生考試結束后,應立即離場,及時返回本單位。
(六)參加考試人員的交通費、食宿費等相關費用由所在單位承擔。
(七)稅務系統內考生通過報名系統、稅務系統外考生通過報名時使用的個人互聯網郵箱,自行查詢本人筆試成績。
五、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國家稅務總局教育中心考試評估處吳笑叢、楊鑫,電話:010-63541367、63544641。
特此通告。
附件:1.第四批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培養對象選拔筆試人員名單
2.考點具體地址及聯系人
3.考生須知
4.考試違規處理辦法
國家稅務總局
2016年6月7日
【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