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8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俄羅斯聯邦政府對所得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及議定書(以下簡稱《協定》)和《關于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俄羅斯聯邦政府對所得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的議定書》(以下簡稱《議定書》)分別于2014年10月13日和2015年5月8日在莫斯科正式簽署。中俄雙方已完成《協定》和《議定書》生效所必需的各自國內法律程序。《協定》和《議定書》于2016年4月9日生效,適用于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取得的所得。《協定》和《議定書》文本已在國家稅務總局網站發布。
關于《協定》第二十三條第六款規定的“被認可的證券交易所”,俄方“莫斯科國際貨幣交易所(MICEX)”和“俄羅斯交易系統(RTS)”已合并為“莫斯科證券交易所(Moscow Exchange)”。因此,“莫斯科證券交易所”將代替“莫斯科國際貨幣交易所”和“俄羅斯交易系統”,成為在俄羅斯“被認可的證券交易所”。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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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
2016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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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