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通告2016年第4號
第四批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培養對象選拔工作,在完成個人報名、組織推薦(自薦)、筆試、面試、業績評價等程序后,經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培養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共確定126名擬錄取人員進入考察范圍(名單見附件)。
參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有關考察原則、內容和程序要求,系統內人員由稅務總局人事司或所在省稅務局對本單位擬錄取人員從德、能、勤、績、廉5個方面進行全面考察公示,考察報告須由考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系統外人員由所在單位參照系統內人員的考察內容,對擬錄取人員進行考察,并出具考察報告,加蓋公章。在考察過程中發現不具備培養資格的,將不予錄取。
請考察單位于8月8日16:00前將簽字蓋章后的考察報告傳真至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培養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并郵寄考察報告原件。
聯系人:教育中心領軍人才培養處? 歐陽曉嫻、都源、陳琛,電話:010-63410483(傳真)、63543411、63410423。
郵政地址:北京市海淀區翠微路甲20號,郵編:100036。
附件:第四批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培養對象選拔考察人員名單
國家稅務總局
201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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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