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通告2017年第1號
為培養和造就一支在推進稅收事業科學發展中發揮重要引領作用的稅務領軍人才隊伍,更好地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根據《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培養規劃(2013-2022年)》(稅總發〔2013〕97號文件印發),國家稅務總局定于近期啟動第五批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學員選拔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培養方式
全國稅務領軍人才的培養以集中培訓、在職自學、實踐鍛煉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培養周期為4年。
二、培養方向
第五批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培養設綜合管理(側重綜合性稅收業務)、稅收經濟分析2個專業,共選拔80人。綜合管理專業選拔50人,全部為稅務系統內處級人員;稅收經濟分析專業選拔30人,其中,稅務系統內人員26人,稅務系統外人員4人。
三、選拔條件
(一)政治素質高,德才兼備,勤奮好學,愛崗敬業,勇于擔當,本職工作業績突出,具有較強開拓創新意識、組織協調能力、實踐工作能力、分析研究能力,發展潛力較大,身體健康。
(二)具有碩士以上學位、教育部承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學歷、大學英語六級以上的英語能力。
已獲得博士學位的人員,可不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學歷限制。
(三)稅務系統內人員在稅務系統具有連續工作滿5年經歷(時間截至2017年8月31日)。稅務系統外人員從事稅收相關工作滿5年。
(四)稅務系統內人員上兩年個人績效考評成績或數字人事年度考核得分必須均位于第2段以上,且其中一年位于第1段。
(五)稅務系統內人員級別為正科級以上。
(六)稅務系統內副處級以上人員和稅務系統外人員年齡不超過45周歲(197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稅務系統內正科級人員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76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獲省部級以上表彰獎勵者,可適當放寬到45周歲。
(七)稅務系統外人員為大型企業主管稅務的負責人,涉稅中介機構具有稅務師(原注冊稅務師)、注冊會計師、法律職業資格(律師)等執業資格的高級執業管理人員,高等院校及科研機構從事稅收教學科研工作、具有副教授以上職稱的人員。
相關解釋見《關于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學員選拔工作有關事項的說明》(附件1)。
四、選拔程序
通過個人報名、推薦(組織推薦、個人自薦)、筆試、面試、素質和業績評價、考察等環節,根據考生的考試成績和綜合情況,擇優錄取。稅務系統內外人員實行統一考試、分別錄取、統一培養。
本次選拔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推薦環節分值占比為5%,筆試環節分值占比為35%,面試環節分值占比為35%,素質和業績評價環節分值占比為25%。
(一)個人報名?
選拔報名通過網絡進行。稅務系統內人員請于6月2日17時前,通過稅務系統業務專網,登錄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培養管理信息系統(http://130.9.1.107:8080/LTS/),從報名入口進行報名。稅務系統外人員可填寫《第五批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學員選拔申報表》(附件2),發至swljrcxb2017@163.com進行報名。報名時間與稅務系統內人員相同。
所有報考人員須如實填報個人材料,如在后續審核中發現不實問題,一律取消報考、培養資格。
(二)資格審核
1.稅務系統內人員
6月6日17時前,稅務總局機關各司局綜合處和各省稅務局人事部門登錄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培養管理信息系統,對本單位報考人員報名材料進行審核,確保材料真實、準確。
同時,稅務總局機關各司局和各省稅務局按本單位審核通過報考人員的50%(四舍五入),研究確定組織推薦人選,并在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培養管理信息系統中予以確認。各單位在確定組織推薦人選時,應先對報考人員的素質和業績評價情況進行預估,并根據預估情況擇優選擇素質和業績評價排名靠前的人員。考生一經組織推薦即獲得推薦環節分值(5分)。
稅務系統內符合條件、未經組織推薦的考生屬自薦考生。筆試成績排名位于本專業選拔人數以內的自薦考生,享有個人自薦得分(3分)。
2.稅務系統外人員
稅務系統外人員報考須經所在單位同意并通過審核。
稅務總局在對所有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后,發布筆試通告,公布參加筆試考生名單。稅務系統內考生可通過報名系統、稅務系統外考生須通過報名時使用的個人電子郵箱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三)筆試
筆試初步定于6月下旬進行,具體時間以筆試通告為準。筆試采取閉卷形式進行。筆試大綱將于筆試前發布。
考生應于筆試前一天17時前到指定地點進行準考證注冊,未經注冊者不允許參加筆試。因故不能按時參加筆試的,稅務系統內人員由稅務總局各司局或各省稅務局、稅務系統外人員由所在單位于筆試前兩天以書面形式向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培養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領軍辦”)說明情況。
(四)面試
根據推薦得分和筆試成績,按報考專業對稅務系統內和稅務系統外考生由高到低分別進行排序,按照擬錄取名額1:2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考生名單,發布面試通告。
面試初步定于7月上中旬進行,具體時間以面試通告為準。面試形式為結構化面試,采用百分制計分,分專業進行,主要考察組織領導能力、分析判斷能力、溝通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心理素質和培養潛質等。
參加面試的考生須于面試前一天,攜帶準考證、業績評價材料原件、復印件和《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學員選拔素質和業績材料明細表》(附件5,須經所在單位審核確認)到考點進行注冊。原件審核后當場返還本人,復印件和《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學員選拔素質和業績材料明細表》作為素質和業績評價依據留存。
(五)考察及錄取
根據考生的推薦、筆試、面試、素質和業績評價等情況,確定考察人選,發布考察通告。考察由稅務總局人事司統一組織,重點考察考生的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情況。
根據考察結果確定錄取對象,發布錄取通告。
五、聯系方式
領軍辦(國家稅務總局教育中心)聯系人都源、陳琛,電話:010-61989678、61989677。
郵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區棗林前街68號,郵編:100053。
特此通告。
附件:1.關于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學員選拔有關事項的說明
2.第五批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學員選拔申報表
3.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學員選拔素質和業績評價標準
4.與稅收工作有關的資格證書
5.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學員選拔素質和業績材料明細表
國家稅務總局
2017年5月22日
【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