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關稅〔2017〕19號
農業部、國家林業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各直屬海關:
“十三五”期間繼續對進口種子(苗)、種畜(禽)、魚種(苗)和種用野生動植物種源免征進口環節增值稅。農業部2017年種子(苗)、種畜(禽)、魚種(苗)免稅進口計劃,以及國家林業局2017年種子(苗)和種用野生動植物種源免稅進口計劃已經核定(見附件1、2、3)。請按照《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十三五”期間進口種子種源稅收政策管理辦法的通知》(財關稅〔2016〕64號)有關規定執行。
特此通知。
附件:1. 農業部2017年種子(苗)種畜(禽)魚種(苗)免稅進口計劃
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
2017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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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