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境內有住所個人的“住所”是如何判定的?
【咨詢日期2019-04-17】【國稅總局答復】問: 稅法上所稱“住所”是一個特定概念,不等同于實物意義上的住房。按照個人所得...
【咨詢日期2019-04-17】【國稅總局答復】問: 稅法上所稱“住所”是一個特定概念,不等同于實物意義上的住房。按照個人所得...
【咨詢日期2019-04-17】【國稅總局答復】問: 年度首次申報時,無住所個人在境內的實際居住天數不滿183天,暫時無法確定...
【咨詢日期2019-04-16】【國稅總局答復】問: 自2019年4月9日起,進境物品進口稅調整包含食品、飲料、藥品、紡織品、...
【咨詢日期2019-04-16】【國稅總局答復】問: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統一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等若干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
【咨詢日期2019-04-16】【國稅總局答復】問: 《公告》規定,無住所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年度終了后,應將年度工資薪金收...
【咨詢日期2019-04-16】【來自全國的咨詢】問: 日前,財政部、稅務總局、國務院扶貧辦聯合發布了《關于企業扶貧捐贈所得...
【咨詢日期2019-04-1510:46:02】【深圳地區的咨詢】問:ITS系統扣繳客戶端支持銀行端查詢繳稅和個人三方協議繳稅(目前不支持使用被投資單位的三方協議繳稅),...
【咨詢日期2019-04-1510:45:37】【深圳地區的咨詢】問:按規定自2019年4月1日起,將退稅物品的退稅率由原11%一檔調整為11%和8%兩檔,具體為:適用稅...
【咨詢日期2019-04-1510:45:11】【深圳地區的咨詢】問:出口退稅率調整自2019年4月1日起執行。為給出口企業消化前期購進的貨物、原材料等庫存留出時間,此次...
【咨詢日期2019-04-1510:43:49】【深圳地區的咨詢】問:2018年度出口貨物勞務及零稅率應稅服務(以報關單的出口日期為準,下同),應在2019年4月18日前...
【咨詢日期2019-04-15】【國稅總局答復】問: 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條第(一)項規定,因任職、受雇、履約等在境內提供...
【咨詢日期2019-04-15】【國稅總局答復】問: 數月獎金是指無住所個人一次取得歸屬于數月的獎金(包括全年獎金)、年終加薪...
【咨詢日期2019-04-15】【國稅總局答復】問: 根據所得來源地規則,無住所個人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可分為境內和境外工資薪...
【咨詢日期2019-04-1216:18:06】【深圳地區的咨詢】問:過期將影響繳納稅款,因此請在限繳日前持《銀行端查詢繳款憑證》到銀行柜臺繳納稅款。如果超過限繳日期,需...
【咨詢日期2019-04-1216:16:57】【深圳地區的咨詢】問:不同投資人可以分次繳納,同一個投資人不可以,必須一次性全額繳納。...
【咨詢日期2019-04-12】【國稅總局答復】問: 39號公告第六條規定,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其進項稅額允許從銷項稅...
【咨詢日期2019-04-11】【國稅總局答復】問: 39號公告第七條第(四)項規定,納稅人兼營出口貨物勞務、發生跨境應稅行為...
【咨詢日期2019-04-11】【國稅總局答復】問: 《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咨詢日期2019-04-10】【國稅總局答復】問: 為了推進辦稅便利化改革,從2016年4月開始,小型微利企業統一實行按季度...
【咨詢日期2019-04-0916:14:03】【深圳地區的咨詢】問:是的,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